公章
2013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定于3月1日9:00开始受理网上申报,至4月8日17:00截止(其中,研究团队、重点项目、自由申请项目限项推荐,本校申报于4月4日17:00截止,学校内部评审后择优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省基金办将在4月9日至4月19日对网上申报书进行集中一次性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书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返回修改。 3.申报人在4月20日9:00开始下载打印状态为“基金委已受理”的申报书,报送项目申报书书面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领导,您好!我们单位属于郑州经开区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在想办理变更法人的事情,我们的材料交给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民政局交到郑州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给打回来了,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先变更法人,市民政局才给办理,然后我去市卫健委办理医疗机构法人变更,市卫健委说民政局先办理变更,他们才受理变更,现在市民政局和市卫健委不给我办理变更法人的事情。我想问一下,到底是应该市民政局先办理还是市卫健委先办理法人变更?望回复,谢谢! 亲爱的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民办非营利的医疗机构变更法人的问题”今年我委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豫发改社会〔2019〕404号),其中未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法人变更的事项进行细化,对您咨询事项,我委高度重视,并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进行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为确保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严格按漳城院教务〔2016〕59号文的要求,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评价工作。 二、各系(部)要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的任课安排,并要求任课教师要利用假期时间做好所担任课程的备课及上课计划,同时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与科研工作。 三、各系要做好学生期末、暑假期间以及回家和返校途中的安全教育;各处(室)、系(部)暑假前要召开本部门教职工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强调暑假期间不得参与违法违规活动,要遵纪守法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组织完成了“湖南航天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配套用房项目”等20个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现将通过初评的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送至协会(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各县区教体局关工委、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关工委: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9年家长学校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豫教关字[2019]10号文) 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拟定于2019年7月7日至7月30日依次举办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心理健康指导师、高级学习能力指导师等三个系列的培训。请各县区教体局关工委、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关工委认真学习文件,重视本次家长学校师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其中各单位分管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带队参加本次培训
3.使用时间冲突时,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院临时大型活动或重要活动,与其他系(部、处、室、中心)计划活动冲突时,按学院活动优先的原则。 4.报告厅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租用或个人借用。 1.宣传教育处负责学术报告厅的统筹安排和日常管理,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时间:2018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配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为做好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购买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日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北京市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开展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提前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计划在2020年9月下旬,启动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届时,宣传月启动当天举办一次主题活动,标志宣传月活动正式开始
各有关评估机构: 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6]42号)及《哈电集团选聘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哈电集团〔2016〕122号)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对现有评估机构备选库进行更新,邀请部分资质好、实力强、声誉好的评估机构加入我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根据报名情况我们采取评审的方式确定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只有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才具有参与我公司相关评估经济活动的资格。欢迎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报名参加应聘
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陈柳裕等11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