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
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20日公布1—9月全国税收收入情况: 1—9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1292.18亿元,同比增长27.4%。 1—9月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体税种增长较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18.7%、24.0%、35.8%和34.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中规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以下称184号文件)执行期限延至2008年12月31日。根据各地执行中反映的情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18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中规定的“整体改建”,是指改建后的企业承继原企业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改制行为。 二、184号文件第二、三、四条中所谓“企业”,是指法人企业
备注:1、地块成交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和印花税; 2、地块开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1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建成; 3、成交价款的缴付:土地成交后30日内全部缴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的这两部税法,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税收法定”的进程。 与城建税暂行条例相比,城建税法有哪些变化?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城建税法取消了专项用途规定。 “随着预算制度的不断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税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不再指定专项用途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5万元,同比下降0.71%。其中:税收收入4493万元,同比下降8.73%,占比69.6%;非税收入1962万元,同比增长24.33%。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增值税下降40.75%;企业所得税增长43.56%;个人所得税下降1.47%;资源税下降20.63%;城市建设维护税下降30.00%;房产税增长5.09%;印花税下降33.33%;城镇土地使用税下降1.27%;土地增值税增长233.33%;车船税增长8.02%;契税下降31.95%
按照中国现行税制,税法因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对所得额课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对财产,行为课税(包括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对自然资源课税(包括资源税)。 根据税收收入归属和片收管辖权限的不同,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三种。而依照行业和所处地域的不同,企业所享受的税务优惠和税率也各有不同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股权退出的办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原有股东之外的人,二是法定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如公司决定合并,股东不同意决议的,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1.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全部股权,并注销出资证明书,办理变更登记; 2.满足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