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
8月19日上午,阳江市“十大书香单位”、“十大书香企业”、“十大书香家庭”表彰会在阳江书展举行。获表彰的家庭、企业和单位代表相聚一堂,共享书香,交流读书的心得体会。 据了解,今年7至8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市直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开展阳江市“十大书香单位”、“十大书香企业”和“十大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最终授予阳江国土资源局、阳江广播电视台等10个单位为“阳江市十大书香单位”,授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等10个企业为“阳江十大书香企业”称号,授予陈计会、关藕莲等10个家庭为“阳江十大书香家庭”称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4日发布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批复》(法〔2013〕138号)的批准,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14日上午,“团结‘艺’心,以‘文’战疫”—阳江市抗击新冠疫情优秀文艺作品展在市美术馆开展,380多件文艺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示我市抗疫新冠肺炎疫情的感人瞬间,传递出鼓舞人心的力量。 展览现场,一幅幅作品再现了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战胜疫情动人的一幕幕:不仅有白衣天使慷慨写下请战书,奔赴武汉瞬间的美术作品,更有真实记录全市人民坚守各自岗位,共同抗击疫情生动故事的摄影作品。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丰富展览的内容,此次展览还首次展出了10多首原创抗疫音乐作品和文学作品,力求通过书画、音乐、文学等艺术作品向抗疫英雄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