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
个人简介: 2002.09-2006.06 就读于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09-2009.06 就读于长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科研成果: 主持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2020-2022; 主持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1项,2020-2023; 主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院级课程教改项目1项,2019-2020;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福建省重大教改项目、省级校级科研与教改项目等。 在国家级、省级期刊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获奖情况: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智慧供应链创新创业大赛挑战赛二等奖1项和三等奖1项; 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智慧供应链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指导老师奖和大学生物流仿真设计大赛优秀指导老师
个人简介: 李玉林,男,1960年7月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中共党员。1982年7月毕业于武汉地质学院矿产系,1985年7月中国地质大学有机地球化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任教至今,1987年评为讲师,1995年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1月赴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进修,同年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998年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1999年8月结束访问回福州大学任教
2022年3月5日至2022年3月16日,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提高我校学子的创新创业意识、增加创新创业知识,助力我校“创业型东南强校”的目标建设,我院主办的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促创业、稳就业”培训暨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1-3期训练营顺利开展,共邀请到3名专家为我院毕业生以及数十个“互联网+”项目团队展开展讲座培训。 我院高度重视此次训练营的承办工作,事前多次召开会议充分讨论,组建了精良的团队参与运作,做到了严密策划、有序组织、周到服务,无不确保了训练营的顺利开展。 创业与时代同行,创新携梦想齐飞
工作经历: 研究方向: ☆ 路基工程:路基沉降机理研究,路基冻胀规律研究,路基稳定性研究等。 ☆ 岩土工程:黏土变形的损伤机理研究,土体沉降的多尺度效应研究等。 ☆ 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的抗裂性能研究,轻质混合料的设计方法等
2015年3月23日至25日,河南邮政公司相关领导一行来公司总部参观, 在林新忠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实地了解我司银行风控系统架构、实现的原理以及应用场景。 在福建邮储银行现场,领导一行先后与省邮储银行科技部进行沟通,并在测试环境亲自体验风控系统,在营业厅了解实际操作情况;在公司总部,与研发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系统工作原理、工作流程等。通过周详的参观了解,领导一行对我司风控系统表达了高度的认可
本文摘要:14日,省教育厅发布我省首批五谷丰登校园等级创立合格单位,共10所学校评为。 14日,省教育厅发布我省首批五谷丰登校园等级创立合格单位,共10所学校评为。据理解,2014年以来,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省综治委、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五谷丰登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行意见》拒绝,严肃积极开展五谷丰登校园等级创建活动
洪防璇,女,博士。现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主讲管理学、组织行为学、运筹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理财等课程,主要研究组织行为、经济管理决策与对策等。主持和参与了多项科研课题,其中主持省社科课题2项、教育厅课题1项,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2015年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吴迪,女,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11年9月进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工作,担任辅导员一职。工作期间曾多次获评“优秀新生辅导员”荣誉称号
本专业培养面向区域经济建设,具备扎实的物流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物流行业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在经济新常态下适应电商物流、连锁经营、智慧物流、物流金融等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人才。通过本专业的系统培养,使学生具备坚实的外语、数学、计算机基础和扎实的经济、管理理论基础,通过学习,使学生具备仓储与配送管理、物流运输、物流市场开发、物流信息处理、连锁企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实践等物流专业能力;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较强的物流实际操作能力的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者。 依托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及校外资源的优势实行开放式办学,与人才需求单位实行校企合作,满足海西物流发展和物流行业岗位的需求,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实行双向培养模式,突出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北区机械厂)怡山创意园3号楼101 受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柴油发电机组[FJLQ20161122]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述货物(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打印件(或网络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可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官方网站公告等); 8)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其他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