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岳某,鉴于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下达《预处罚决定书》!”面对“神兵天降”的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刚刚还沉浸在牌局中的岳某顿时目瞪口呆。这名曾将诚信抛之脑后的被执行人,此刻再没了往日的“狂劲”。 被执行人岳某于2020年5月向申请执行人夏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赖声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19年12月6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43041.64元、利息3053.15元、分期付款手续费8803.95元,及2019年12月7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查封的房子能买吗?不能买,房屋被人民法院所查封后,被执行人并不能对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处理。房屋不可以转让,且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违反规定,法院会对处置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如果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非法处置、扣押查封冻结财产罪。在特定情况下是受让人是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即被查封的房子需要法院拍卖所得或解封才能正常交易
发文单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京高法发[2006]406号 发布日期:2006-11-20 执行日期:2006-11-20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现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在案件审理中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我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严格把握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一审法院认定驰名商标,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必要的,应予纠正; 二、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生效的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一、二审法律文书连同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的统计表报送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 三、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应将本单位涉及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的法律文书及统计表,在结案后十日内报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略)
马翠云是河北省霸州市大魏营村村民,她向媒体控诉说:2017年10月3日10点30分,我因没有跟开放商商定协议,开发商李建东和兴田地产公司用各种开发商对我和家人进行骚扰,尾随我儿子高威上下班,进行骚扰,强迫我在不合理的拆迁协议上签名,被我拒绝。我家门口,不让我们进出,限制我们自由。跟随高威上下班多日,给我们精神造成伤害,多次报警均无效果
经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锦江)登记内变字﹝2016﹞第000134号】,我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由“四川蜀翔农业投资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更名为“四川省博智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就更名后有关事务公告如下: 二、公司地址由原成都市锦江区狮子山路4号变更为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 三、自2016年7月1日起,公司正式启用新公司名称公章,原名称公章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 四、公司变更不影响我公司原有的各项权利及承担的各项义务
土地宗地号:徐汇区徐家汇街道143街坊51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为10230方米。 标的坐落于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500号2幢15D室,所在小区为“华苑大厦”。所在小区东至上海南华亭酒店,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凯旋路,北至中原新村,地处于内环内
中国法院网讯(吴英)“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与其交往,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您打电话听到这样的铃声时,请不要感到惊讶,这是黄梅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免费开通的特别定制彩铃。 近日,黄梅法院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通信运营商签署合作协议,为第一批289名失信被执行人量身定制失信彩铃,以此方式最大限度地让“老赖”曝光在公众视野,提高惩戒威慑力,进一步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义务
2019年7月15日下午,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来自西藏昌都市贡觉县人民法院的感谢信,并对执行局法官的鼎力协助表示真诚感谢。 据悉贡觉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王某以更换住所、拒绝接听电话等方式逃避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贡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派执行干警前往王某的居住地自贡市自流井区实施异地执行
王永福: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王永福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19年8月6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57981.75元、利息11021.74元,其他费用5519.16元及2019年8月7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