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报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22〕31 号)的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23 年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填报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前交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管理科。 2.教务处在 2 月 24 日前将各学院 2023 年本科学生转专业计划表的接收专业、接收人数、考核科目、考核形式和参考书目等信息向学生公示。 1.有意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填写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2),并将申请表报给原学院进行审核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采访了解到,2021年更多的速度在纳税缴费领域实现,100条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全部落地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连续开展了9年。 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原有表单由30张整合为8张。 “一张表报多个税,少了重复、多了便利,合并申报方便多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司2019年元旦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2019年元旦放假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1日调休,放假3天; 2、元旦放假期间,如需要正常上班的部门,请部门负责人于12月30日之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备案; 3、元旦放假期间全体员工及领导务必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4、元旦放假期间,未经批准,非值班人员(除部门负责人外)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部门负责人批准,经同意方可进入公司; 5、元旦放假期间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员工,应事先知会部门负责人,并协调处理好放假期间的本职工作; 6、元旦放假期间监控中心对公司财产的安全负全责请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监控中心值班长并负责关好办公区域的门、窗等; 7、元旦放假期间在公司值班人员一律禁止使用电脑以外的所有电器及办公设备; 8、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员工应注意安全。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放假安排和学院校历安排,现将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2020年1月4—5日进行(农历十二月初十、十一)。 2.学生放假:2020年1月6日(农历十二月十二)。 3.教工放假:2020年1月13日(农历十二月十九)
1、学生放假及下学期开学安排:7月20日-8月21日学生放假;8月22-23日老生(含2017年级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到;8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20年新生(含校本部2018级五年制高职学生)具体报到时间视湖南省高考录取时间安排而适当调整; 2、教职工放假安排:7月25日-8月19日,8月20日教职工报到上班; 1、各部门(单位)要相互配合、全面完成学校安排的暑期工作任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前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2、校领导原则上延迟一周放假、提前一周上班,并妥善处理好假期与工作的关系,有效推进暑期各项工作。 3、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于7月20日前将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审批的值班安排表报人事处备案
刮板输送机的中部槽是整铸好还是组焊好?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工作,使全体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有关国庆节放假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一)上班。 二、各单位要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的生产经营组织工作,加强协调,抓住销售的黄金季节,确保生产经营任务完成。 三、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林芝地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根据教育(体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的通知要求,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科、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下发了《关于举办林芝地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决定于4月14——16日在林芝地区职业技术学校举办林芝地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 《关于举办林芝地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从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地点及时间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县教育局和地直各学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参训人员的推荐、审核、选派、上报、组织等工作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我校将继续组织相关教师“北京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22年9月15日、16日、20日、21日(每天下午) 培训方式:线上直播方式(可回看课程) 1.请于2022年9月14日(周三)15点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南办10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2313574@qq.com。 2.报名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2022年就业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班”微信群,以便沟通。
发布者:赵艺凡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3564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五)-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不调休补课。10月4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上课,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不调休,正常休息。 1.国庆节期间(10月1日-3日),学校严格落实校院两级领导带班和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处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1月9日—2月21日寒假。2月22日全处教职工正式上班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教职员工的安全稳定工作,对本部门教职员工要加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健康安全的教育管理,要密切关注寒假期间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出行情况,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状况须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