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权
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吗? 有关法律规定,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取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已依法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的范畴。 此前,教育部负责实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
员工向谁提出辞职,才是有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该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和部长是否能够代表用人单位来接收该员工的辞职申请书是问题关键,而是否能代表主要看企业的制度是如何规定。 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辞职申请的审批权在人事部,则该员工的辞职申请行为是无效的,当然前提必须是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员工是清楚知悉的
昨日,笔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为进一步服务企业,提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速度,从5月1日起,市国税局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至县(市、区)国税局,此举将惠及我市173户外贸企业。 据了解,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是国税部门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下放和简化一大批涉税审批事项,为企业“松绑”的重要举措之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以后,意味着从申报受理到审核审批都全部下放到县(市、区)级国税机关办理,将进一步提升审批速度,降低出口企业的办税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我市外贸企业“走出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修改)附件第170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28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近日,山东省水利厅在日前印发的《关于<山东省河湖管护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设施大棚、布置光伏发电板等。涉河湖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跨光伏、风电等)涉河湖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有审批权的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 据了解,河湖清违清障工作是山东省水利系统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自1979年我国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金融体制伴随着整个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化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包括正规性金融组织和非正规性金融组织,二者在发展过程中有先有后,有些机构是同时产生的。 正规性金融机构即受央行和银监会监管的那部分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等
1、新修改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答:2016年7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作的修改,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2、新修改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3、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是怎么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你市《关于福清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融政综〔2022〕24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清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28.9072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西安理工大学简介:西安理工大学老校区坐落在西安市东二环金花南路段两侧,东靠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西临风景秀丽的兴庆宫公园,校园占地560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新校区建在西安市区南部,经七路西侧,距南二环约2公里,计划用地950亩,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新校区一期工程作为陕西省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已于2001年开工,将在“十五”中期启用,“十五”末期完成。学校下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印刷包装工程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高等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蓝绿环保的环评事业部的工程师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多年,原来以“国环评证乙字第2738号”作为支撑,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我公司将更专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质量与速度,以高质量高标准对待环评。蓝绿环评咨询:0731-88835843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种: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