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报告
(整本)红城湖商业广场.pdf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现将《《((固废))红城湖商业广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2020年8月5日,薛店—新密—登封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在郑州市召开,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在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监理、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查阅了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后,一致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7月10日下午,龟湖街坊(G-17b4地块)办公楼项目进行钢结构专项验收,名城公司项目部、总师办,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一同参加。 龟湖街坊办公楼地块建设投资1.77亿元,总建筑面积为1.7万m2,占地5807m2。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临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北极星大气网讯:日前,湛江电力公司1号机组顺利通过湛江市环保局环保验收。据验收报告显示,该机组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优于国家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据悉,该公司近年来先后完成蓝天一期机组脱硫改造、蓝天二期的机组脱硝以及300兆瓦机组增容增效通流改造等系列工作,为湛江市“碧海蓝天”环保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并连续多年获颁该市节能环保先进单位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高层用水困难,成为当今许多城市碰到的难题。我市也不例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惠州市兴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泰美猪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验收报告》(含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惠州市兴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泰美猪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项目; 3、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岑坑村顺昌小组经济合作社地段。 1、建设单位:惠州市兴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联系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岑坑村顺昌小组经济合作社地段。 四、公示时间:2022年05月13日-2022年06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建筑市场“四库一平台”信息,提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开展建筑企业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企业对补填的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签章”按钮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确认上传数据信息。企业对增补的技术负责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三)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以及由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补填的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信息进行核实,可以存档的“现场管理人员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为准,确实无误的予以确认,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流程: 业主委托、现场踏勘、出具整改方案、出具检测方案(整改完成后)、现场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编制验收报告、配合专家及各个单位现场核查、协助网上公示、申报(备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