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报告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草铵膦项目(折百)(年产300吨草铵膦阶段性)” 、“年产20000吨敌草快项目及现有项目技改工程(氯化铵项目)” 、“年产20000吨敌草快项目及现有项目技改工程(年产5000吨22-二联吡啶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草铵膦项目(折百)(年产300吨草铵膦阶段性)” 、“年产20000吨敌草快项目及现有项目技改工程(氯化铵项目)” 、“年产20000吨敌草快项目及现有项目技改工程(年产5000吨22-二联吡啶生产线项目)” 验收报告链接: 提取码:s1sr 提取码:ftqs
从青岛市地税稽查局获悉,该局日前查处一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项目符合完工标准,但仍按预计利润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案例,因其对相关法规政策的无知,该企业未按完工产品重新计算结转成本,经查证,共补缴企业所得税691余万元。 根据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安排,青岛市地税稽查局对某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2年的纳税情况进行了立案检查。该公司位于即墨市,属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在调取了该企业检查年度的财务资料后,检查人员发现企业自成立以来,投资并开发了A项目,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主持召开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工业园综合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根据现场查勘及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得出如下验收结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工业园综合废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微波元器件生产、微波无线、广播电视通讯设备、波导管材、电子元件、电子微波接收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改造与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微波元器件生产、微波无线、广播电视通讯设备、波导管材、电子元件、电子微波接收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改造与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江苏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微波元器件生产、微波无线、广播电视通讯设备、波导管材、电子元件、电子微波接收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改造与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微波元器件生产、微波无线、广播电视通讯设备、波导管材、电子元件、电子微波接收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改造与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
浙江大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注册资金5500万元,下辖两家全资子公司和一家分公司。大维高新企业研究院分别为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同时建有博士后工作站(共建单位: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及外国专家院士工作站(共建院士:图灵奖获得者Joseph Sifakis教授)
6月21日-22日,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聘请5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生态地质项目部负责实施的“忻州市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项目”进行了野外验收。 验收组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安装情况、设备上线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验证,听取了项目技术人员关于设备安装、测试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查看了设备安装记录、设备材料验收记录、设备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等野外施工资料,审阅了竣工验收报告、设备运行试验报告和建库报告等资料,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野外验收。 下一步,项目组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做好综合验收准备工作
1、钢结构工程中钢结构施工单位对钢结构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钢结构工程或钢结构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钢结构工程,应负责返修。对于非钢结构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钢结构施工单位也应负责返修,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钢结构厂房安装工程如图: 2、钢结构厂房安装工程中钢结构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①应将钢结构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JGJ 128-2000第7.3节第7.4.5条的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应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随工程进行分阶段组织单位工程负责人负责人主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