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
2022年5月25日,舟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岱山县高亭镇枫树村(原轮窑厂)的岱山福兴蓬莱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岱山福兴蓬莱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与学驾人毕某签订学驾C1车型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一、学驾人一次性现金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费600元、驾驶模拟培训费280元、制卡费及资料费200元、手续费及其他630元,共计1710元。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费C1:4140元,由学员报名后缴入托管银行资金账户学驾人子账户中冻结,但合同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里只有相关服务费用(档案材料费)160元、理论知识培训(课堂教学)600元、驾驶模拟培训280元、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1610元、道路驾驶培训2530元;制卡费及资料费200元、手续费及其他630元均未予以列明。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属于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夏粮购销领域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防止各类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5月16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粮食购销领域相关经营单位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夏粮购销领域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要求全市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企业及个体粮食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 全市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企业及个体粮食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依规明码标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大峡谷景区门票等价格听证会第2号公告。 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10:30。 本溪赫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承包经营以来,积极致力于大峡谷景区的开发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景区的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步道等)以及周边环境加强了建设力度,同时对景区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完善景区旅游标识,使游客的旅游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取得游客满意的效果
中新网5月19日电 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9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函件要求,南通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限制生产销售数量,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 函件提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由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合理定价,诚信经营,特殊时期自觉维护价格秩序,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gsjd@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合理、有效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近期,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召开澄城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听证会。按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听证会设21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2、以自主报名和消协推荐相结合,产生群众代表12人; 6、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各推荐1名; 7、城关街道办、庄头镇政府代表各1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至 7月13日。 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下载报名信息表(点击附件下载),于2022年7月13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函告澄城县发改局(价管股)
2022年12月7日下午,应经济学院邀请,由经济学院和澄院书院联合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张昊副研究员为广大本科生、研究生作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方面的讲座。讲座由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庄尚文副教授主持。 张昊围绕2022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分析了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内涵与重点
为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市场监管所积极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和市场价格秩序检查工作,助力郑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加大检查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该所重点对肉类、奶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进行了检查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大冰沟景区门票等价格听证会第2号公告。 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 辽宁悠游旅游有限公司自承包经营以来,积极致力于大冰沟景区的开发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景区进行了详细规划,拓展了景区的游览面积和里程,将景区的基础设施、游览设施、安全设施和景点都进行了新、改、扩建和完善,使景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广大游客提供了更加舒适、优质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