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za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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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0]441ZA5320号报告)。报告中对公司与公司子公司、附属企业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认定为经营性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