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1684588
四川蜀聘网络有限公司服务项目:公司注册、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建筑资质、网站建设等!公司座机:0827-5232733,手机:18981684588(微信同号) 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专业服务项目:公司注册代办、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资质许可、公司网站建设等!联系电话:18981684588(微信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专业服务项目:公司注册代办、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资质许可、公司网站建设等!联系电话:18981684588(微信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专业服务项目:公司注册代办、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资质许可、公司网站建设等!联系电话:18981684588(微信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四川蜀聘网络有限公司服务项目:公司注册、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建筑资质、网站建设等!公司座机:0827-5232733,手机:18981684588(微信同号) 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四川蜀聘网络有限公司服务项目:公司注册、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资质、网站建设等!公司座机:0827-5232733,手机:18981684588(微信同号) 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专业服务项目:公司注册代办、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资质许可、公司网站建设等!联系电话:18981684588(微信同号) 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专业服务项目:公司注册代办、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资质许可、公司网站建设等!联系电话:18981684588(微信同号) 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
专业服务项目:公司注册代办、税务申报、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各类资质许可、公司网站建设等!联系电话:18981684588(微信同号) 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川工商发[2017]30号),四川省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出版单位,均应当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自即日起受理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并将在下半年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对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而未办理,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将依照《广告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