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单位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8月1日起提高至80%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8月1日起提高至80%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法〔2017〕19号)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在此之前,2015年交通运输部已发布《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工程实行总承包,并对如何选择公路工程的总承包单位进行了规定。近期,“厦门大桥改造加固项目”正是采用EPC的总承包模式进行发包的,招标时使用的是由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住建部通知 | 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3月1日施行!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北京率先明确:社会投资的房建项目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 【摘要】:1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自自发布之日起,北京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不需要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苏州公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是苏州最早成立的监理企业之一,原隶属于苏州中材建筑建材设计研究院,为中材国际下属子公司。2012年公司改制,进行现代化组织架构调整,以适应市场。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位于苏州市三香路718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3第3号) 项目名称一:康乐县优质肉牛集约化养殖基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甘肃博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二:康乐县优质肉牛集约化养殖基地(增标扩容)建设项目(甘肃博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两个项目总承包单位已书面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现就工程项目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投诉人通过电话、书面或来访等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反映但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电、来信或来访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财政部、住建部: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8月1日起提高至80% 发布时间:2022-09-15浏览人数:2268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1月12日,总工办组织召开徐淮阜高速淮北段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戴良军、葛辉、王家林、黄华、袁民五位专家组建专家组,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汇报,从专业角度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