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030833b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发布104年4月20日台教国署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发布104年4月20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40030833B号令修正“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直辖市县(市)推动国民中小学本土教育要点”及教育部国民中小学九年ㄧ贯课程纲要办理。 (二)歌词创作演唱类组:鼓励(自编)或以现有的歌曲曲调,用本土语(闽、客、原)进行填词改写后演唱,选用歌曲之原发音语别不限。将歌词以电子档(word及PDF)注明歌词创作演唱类组传送给主办单位,以利评审老师做评比(请寄到ziqin.fang@msa.hinet.net房子钦老师) 六、报名时间:各报名单位务必将纸本核章并于105年11月4日下午4:00前送达关东国小教务处,逾期无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