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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专科以上学校学杂费收取办法”第2条所定学杂费之用途
依“专科以上学校学杂费收取办法”第2条所定学杂费之用途,分为下列二类: A、学费:指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用以支付学校教学、训辅、研究、人事所需之费用。 B、杂费:指与教学活动间接相关,用以支付学校行政、业务、实验、基本设备使用费所需之费用。 学校得以学分费、学分学杂费或学杂费基数等项目核算前项之学杂费
依“专科以上学校学杂费收取办法”第2条所定学杂费之用途,分为下列二类: A、学费:指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用以支付学校教学、训辅、研究、人事所需之费用。 B、杂费:指与教学活动间接相关,用以支付学校行政、业务、实验、基本设备使用费所需之费用。 学校得以学分费、学分学杂费或学杂费基数等项目核算前项之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