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罚
举案说法|冒充律师到底能构成啥罪? 网友们时常在网上调侃人们现在的生活:吃的有假,喝的有假,穿的有假,没想到就连律师都可能是假的。那么冒充律师到底能构成啥罪呢?最近,奎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律师诈骗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份,被告人韩某与被害人蔡某在奎屯市某网吧相识后,慢慢成为好朋友
近日,在惠阳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扫黑除恶案件专项业务培训活动中,惠阳区检察院19名干警全程脱产参加培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小军同志带头参训,并就“在依法严格办案中履行政治担当”方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在培训座谈会上,刘小军结合惠阳区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在依法严格办案中履行政治担当: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处发展
文网讯 近日,西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龚某、徐某、左某三名被告人因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受损,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3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
面对疫情,全社会均采取多项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人民法院很多原本排期的庭审被迫延期,导致案件不能快速审结。南阳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健康安全通过互联网云上法庭,在线帮助当事人“穿越疫情”来开庭,既减少了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2月11日下午4时,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响起了熟悉的法官声音,但令人奇怪的是,放眼整个审判庭,只有法官和书记员,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席却是空空如也,这是什么情况呢? 原来,这是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这也是为了应对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南阳中院使用“云上法庭”平台,开启“网络庭审”模式,实现法官与当事人的“隔空对话”,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镇平县人民法院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打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营商环境建设。9月9日,镇平县法院对故意向铲车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镇平县人民法院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打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营商环境建设。9月9日,镇平县法院对故意向铲车发动机里投放沙子的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本文摘要:5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荒废大院内,利用探针、铁锹等物品被盗清代末期墓葬,对墓葬本体导致不可逆影响……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得知,该院20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并当庭宣判,一审宣判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犯被盗古墓葬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2020年1月6日22时许至1月7日凌晨,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荒废大院内,利用探针、铁锹等物品被盗墓葬,并借此挖掘出银手镯1件、脚银手镯1件、银饰品4件、银镶翡翠饰品1件、银镶玻璃饰品1件、玻璃1块。 5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荒废大院内,利用探针、铁锹等物品被盗清代末期墓葬,对墓葬本体导致不可逆影响……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得知,该院20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并当庭宣判,一审宣判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犯被盗古墓葬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2020年6月13日晚,被告人许某某饮酒后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某大厦门口停车场处,因怀疑被害人夏某1与钱某有关系,无故追逐殴打被害人夏某1,致夏某1头面部等处受伤,后以踢、踹等方式毁坏被害人夏某2停放着的浙A3××××丰田牌轿车车牌、挡风玻璃等处,随后又至大厦413办公室,采用拳打脚踢等方式,对钱某、徐某等人实施殴打,造成被害人钱某、徐某头、面部、手指等多处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钱某、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被害人夏某1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浙A3××××丰田牌轿车修复价值人民币1053.50元。 案发后,被告人许某某已向各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取得谅解
渝法网讯(撰稿人 黄春燕、郭蒙政)盗窃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类犯罪,且屡禁不止,钱包、电脑、手机都是盗窃者的最爱,不过长寿有两名不走寻常路的奇葩盗窃者,去偷了人家的蜜蜂。近日,长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孔某、胡某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7年4月9日晚8时许,被告人孔某邀约被告人胡某帮其搬东西,两人驾驶摩托车到长寿区海棠镇某村,此时被告人胡某已明知孔某实施盗窃,但仍为其提供帮助,由孔某将被害人张某放在此处的装有蜜蜂的7个蜂箱搬至两人停放摩托车的地点,胡某帮助孔某用绳索将7个蜂箱固定在两人摩托车上,后两人各自驾驶摩托车离开
2019年12月1日上午9时,2019年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及换届大会于中山市司法局会议厅举行。此次会议围绕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新一届理事会换届情况、年度优秀论文评选与颁奖等内容展开。我校法律系主任陈瑞林副教授、田志荣老师及2019级法律硕士黄盛强代表汕头大学出席该会议
“法官,我现在腿脚真的是不方便,实在上不了庭啊!”这是法官联系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孙某某时,他所说的话。 2020年6月1日被告人孙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相对方向驶来的沈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孙某某受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孙某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