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保部令第31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环办函〔2017〕324号)有关规定以及《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的涵》(粤环办函〔2019〕56号)有关要求,现将《揭阳市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管相关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加强巡查监管。各地要按重点排污单位监管规定,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为了持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平顶山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根据《要点》部署,平顶山市将从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全面治理白色污染。 按照要求,5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塑料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
昨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称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景甜违法广告代言案件。随后,景甜发布道歉声明,表示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并已第一时间全部缴纳罚款,今后绝不代言此类相关的任何产品。 景甜昨日发表的道歉声明内容如下:“在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通知以来,我和团队第一时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起社会广泛关切。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打击传销活动,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传销活动直接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依法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打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对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1月5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和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发布《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健全
,南丹县市场监管、公安、商务、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加油站(点)、储运油库、成品油流入非法加油点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查看经营主体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设施设备及消防安保配备使用情况、油品检验检测情况、加油机检定情况、油气回收装置使用情况、散装汽油销售情况以及员工应知应会等。同时,对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查阅了相关档案、台账资料
本文摘要:近日,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开会省邮政业安全性生产异地交叉大检查情况通报会。 会议针对检查中找到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责令涉及企业期限排查,并拒绝13个市(地)局负责管理督导企业实施排查。 此前,黑龙江局的组织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邮政业安全性生产异地交叉大检查工作,将全省13个市(地)区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由3至4个市(地)局调来业务负责人构成督查组,了解交叉片区对邮政业安全性生产情况展开全面摸底排查
农办牧〔2020〕20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13号)要求,各相关任务承担单位完成了2019年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测样品情况2019年共完成畜禽及蜂产品兽药残留检测9740批,包括蜂产品等9类产品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服务新业态法治化发展,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完善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百姓创造放心安全的就医环境。日前,丹东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百姓就医 蓝盾护航”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医疗卫生监督员及市管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领导近百人参加了启动大会。 会议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普法并重,积极开展医疗监督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医疗服务新业态进行充分调研,健全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基础信息
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02号建议”的答复(节选) 2019年09月06日 13:16 来源:澳门拉斯维加斯网站 【打印】 9月3日,财政部网站发布《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02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王玲提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建议的答复内容。 《答复》由财政部成文于今年7月9日。 财政部在《答复》中指出,“《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协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