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教育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在近日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102名学生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此次评选活动很好的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群体,使我校学生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导读:为加强学校德育建设、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4月16日下午,汉阴县涧池初级中学召开了德育工作推进会,全校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为加强学校德育建设、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4月16日下午,汉阴县涧池初级中学召开了德育工作推进会,全校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由政教处吕主任主持,校长汪健同志就学校一年来取得的德育工作成绩作了总结,并向大家阐述了我校在2018年获得的“德育先进集体”的深远意义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在近日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102名学生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此次评选活动很好的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群体,使我校学生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言语行为文明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待人热情,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能遵守社会公德、践行家庭美德,能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实验小学一日常规》。 学习刻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方法科学,基本知识掌握牢固,学习勤于用脑、学以致用,学习有创新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在近日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102名学生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此次评选活动很好的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群体,使我校学生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在近日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102名学生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此次评选活动很好的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群体,使我校学生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在近日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102名学生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此次评选活动很好的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群体,使我校学生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言语行为文明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待人热情,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能遵守社会公德、践行家庭美德,能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实验小学一日常规》。 学习刻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方法科学,基本知识掌握牢固,学习勤于用脑、学以致用,学习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