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发
本文摘要: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生态有机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报》(贺政办发〔2015〕88号)及《2018年贺州市生态有机农业发展资金用于方案》精神,经获证生产单位申报,县农业局全案引荐,市农业局审查,现可行性制订钟山县昱出水果栽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为2017年度生态有机农业已获得产品质量证书补助金对象(第三批)。现不予审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 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生态有机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报》(贺政办发〔2015〕88号)及《2018年贺州市生态有机农业发展资金用于方案》精神,经获证生产单位申报,县农业局全案引荐,市农业局审查,现可行性制订钟山县昱出水果栽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为2017年度生态有机农业已获得产品质量证书补助金对象(第三批)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台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6〕12号)及《台州市椒江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椒依办〔2016〕1号)要求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68件,暂时保留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优化政府信息供给,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本地区全面贯彻落实
本文摘要:为进一步推进抚松县职业技术提升行动充实调动各种职业培训机构到场职业技术提升培训的努力性凭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吉政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2021年1月4日至8日 县人社局对2021年度职业技术提升行动定点机构举行认定现在有8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到场申请认定均为多年来连续在抚松县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抚松县职业技术提升行动 充实调动各种职业培训机构到场职业技术提升培训的努力性 凭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吉政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 2021年1月4日至8日 县人社局对2021年度职业技术提升行动定点机构举行认定 现在有8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到场申请认定 均为多年来连续在抚松县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 2020年7月份以来 线下集中式培训正式开展 全县九所定点培训机构联动 努力开展各种线下集中式培训 共开设了育婴师、保健推拿、面点、直播营销员、驾驶员、创业培训等专业
萧山有个职工幼儿园,听名字本人理解是在岗职工的小孩都可以就读。但是去该幼儿园问的时候对方回答说想要进该幼儿园需要通过教育局安排才能进。这个问题就大了,1、我该去问教育局的哪个部门哪个领导呢?2、我是一个外来务工小孩户口不在本地是否能报该幼儿园?3、如果能报需要那些准备那些资料?4、如果不能报我能报哪些幼儿园? 萧山区职工幼儿园是区总工会所属单位,在教学业务上接受区教育部门管理
关于全面启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统一监管平台的通知(苏建招函〔2017〕27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2号)的部署和省纪委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调研报告的要求,省住建厅招标办组织开发了我省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平台)。平台已于10月底开发完成,11月中旬开始在已对接的市、县(市、区)试运行,根据省政务办的工作部署和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现就推进电子招投标统一监管平台全面启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开发的统一监管平台将继续试运行至12月底,2018年1月1日全面启用新监管平台。届时省5.0综合监管系统及各市、县(市、区)5.0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监管功能将全部关闭
(二十八)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机制明确收费标准实施收费项目政务公开。其政策解答如下: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4〕70号)要求,我局已与市物价局联合编制了《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沈阳市本级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于今年7月23日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站公布。如需了解相关内容,可登录[URL],选择“信息公开”选项,找到“市财政局”,在“政策法规选项”中选择“市政策法规”,在显示目录中查找《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该《通知》的附件中,包含所有沈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
为大力促进全省企业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设质量强省,根据《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0〕61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9号),现制定发布《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省智能工厂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推动全省制造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白色烟羽治理如何算达标?山西临汾近日印发的一份文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各有关县、市、区经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2号),由市经信委牵头,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组织开展燃煤发电企业白色烟羽治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6号)要求“3月底前,全市所有钢铁、焦化、火电企业启动烟羽脱白治理,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显进展,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6月12日,市气指办下发了《关于督促加快钢铁、焦化、燃煤电厂白色烟羽治理的通知》(临气指办发〔2018〕37号),明确了治理相关要求,请你们督促辖区内燃煤电厂按照文件要求,加快白色烟羽治理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运行
内容摘要:自2020年3月5日9时起启动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线上申报,企业在线注册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18时。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1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支持的企业为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00人以下,2019年度的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以上、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示范区范围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自2020年3月5日9时起启动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线上申报,中关村管委会创业服务处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委托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负责形式审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