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发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9号)精神,经高校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省教育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评审,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武汉理工大学与武汉同力机电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同力机电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等13个基地为2015年度“湖北高校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授予武汉大学与湖北省地图院合作共建的“湖北省地图院实习实训基地”等36个基地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实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基地建设方案,认真落实好实习实训准备、教学、管理、考核、总结等各个环节,制定分专业(类)实习实训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26号)精神,继续做好2021年省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2020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宁人社发〔2020〕85号)和《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20〕68号),制定了《泾源县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依法依规积极公开相关事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盘锦市社保局不断完善社保政策制度,本文主要将盘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盘锦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新政,盘锦市参保职工优享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方面的信息告知大家。 自7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基金筹集、待遇标准等。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8〕65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自2月28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2月28日,双号通行;3月1日,单号通行;3月2日,双号通行,以此类推。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为进一步普及推广足球运动,增加足球场地供给,不断满足全社会足球运动发展需求,完成“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目标,根据中、省、市有关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要求,结合我区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市发改委、市体育局下发的《西安市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2019-2020年工作指导目标》(市发改发〔2019〕247号)的要求,我区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7块足球场地新建任务。对此,在1月16日印发的《雁塔区全运惠民工程实施细则》(雁政办发〔2020〕5号)对任务进行了明确细化,要求每个街办(园办)至少新建1块足球场地,建设标准按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1. 在市政府领导下,依法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 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 3. 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全县电力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有关部门会审,现将《条例》实施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不再要求提交不动产权证或者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二、输变电建设工程开工建设条件以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为依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报建手续。各部门(单位)不再以输变电工程施工许可证作为各类手续办理的前置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绍兴市先进制造业强市“4151”计划及“青春之城”建设要求,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区,全面实施“1215”专项行动,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5 号)、《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2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审核,共407人拟符合剑川县202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