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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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php?mod=view&aid=32815 修改为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福建省诚信在线客服微信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现委托环评单位对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福安市甘棠镇北部104国道东侧F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175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建成后年加工钢结构6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