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镇
甘肃省教育厅3日发布公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年
甘肃省教育厅3日发布公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9日开学;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初中、小学按4月13日做好开学准备;高校毕业年级可安排4月13日返校,整体开学可按4月20日准备;幼儿园、特教学校待疫情结束后开园、开学。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甘肃省教育厅3日发布公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9日开学;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初中、小学按4月13日做好开学准备;高校毕业年级可安排4月13日返校,整体开学可按4月20日准备;幼儿园、特教学校待疫情结束后开园、开学。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