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点
报名参加活动的家长可免费获得一组30天陪伴账号, 活动期间需陪伴孩子一同挑战每日有效阅读20分钟(以上)。 *若家中有2位孩子报名参加,家长每日仅需完成一次20分钟阅读即可; 但2位孩子皆需上传阅读心得。2位以上孩子以此类推
我夜以继日地翻完了《哲学分析》杂志2010年第2期、2010年第4期、2011年第2期和2011年第3期。此杂志是2010年6月才创刊的杂志,自由的散步。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草原放牧的情景,诸葛亮做的贡献要大于刘备
书柜塌了,墙角露出一本厚厚的书。封面是我少年时其中一位好友最爱的漫画人物;嗯–不对,是狗,它叫 Snoopy。送我这本子的人当日应该误会了——每次都见两个女生一同出现,时常都见 Snoopy 出现在我们手边
“在意你的人,会耐着心,看完你所有的说说,留言,相册,了解你的所有,他不曾参与的时光” 这句话是在一个好友的空间的看到的,她给她自己留的言。 那天,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拍延时摄影,在我休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远处走来,我不认识她,仅在新校区樱花节那天见过她,因为她有些与众不同,我对她有些关注。 突然间,她走在我面前问我加好友,晚上的时候,我逛她空间,然后不经意间看到了这条留言
2006年01月12日 2006年07月2日 ~ colorgas 又读叔本华美学随笔之〈论写作与文体〉,叔本华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一些职业作家的批判,可以读到一种难以掩饰的对他所谓的“利用写作来欺世盗名的人”的不满和愤怒,在他看来一个人写作就必须为其作品负责,这实在是一种再理所当然不过的根本,而那些人为了金钱为了名利而写,实在是侮辱了他心中神圣的“著作”二字。 本文一如叔的其它文字,见解鲜明犀利,初读甚是过瘾,往往能让人有所共鸣,但读到这里,忽然觉得有些不妥,似乎他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了,他要为写作负责,要维护文学及思想的清净,自然可贵。但是要求人人都要如此却未免有些过分,比如像我,以及千千万万和我一样的普通人,写点东西也许根本就是为了好玩,不见得就一定要背负上这些沉重的责任,相反有时我甚至可能故意发表一些错误的,反权威的说法来娱乐,诚然,有人读到我的东西,对他可能没有好处,也许还有扰乱人家思想的嫌疑,但是你如果用“无耻,卑劣,欺世盗名”这种词来形容我似乎有些过分吧
一转眼半年过去都没有写点什么出来,原因无它,懒而已。工作后的第一年忽然感觉到时间过得比从前快了不少,很多事情一晃竟发现已有数月,漂泊未定的状态也很快延续了一载有余。原以为的争分夺秒、度日如年并未如愿,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地浑噩游走,混吃等死
一梦醒来到民国――不对,是实行君主立宪制的明国? 写点文章挣小钱――不对,怎么就成了激进派的代表? 安安稳稳过日子――不对,卷入文化界的大变革中了? 隐姓埋名度此生――不对,最后居然成为了文化大师? 给你一个机会,你是否能让璀璨的中华文明,成为桂冠顶端的那一颗明珠? 简而言之,这是主角在平行世界向着文化界泰斗奋斗的故事。 作者感情戏手残,请勿要求作者加写爱情小心此人暴走。 本文作者墨荆(昵称黑刺儿)圈养攻略: 首先,点击专栏→顶上的收藏此作者领养你的黑刺儿
2012年初,大一,在陌生人的帮助下,我建好了这个站点。 最初想分享小说。中途也邀请过高中的书友一起来写点书评,只是后来大家都很忙也就没有继续维护了
今天实在受不了领世SVISA不断的拖延,我直截了当的和他们说既然大家都认为自己有道理,那我们就让法律来判断吧。 确实没想到,竟然自己也有一天会准备上法庭来处理些事情,也许这就是人生吧。 现在不能回国,只能找着律师做一些准备工作,起诉啥的,估计进度会比较慢,反正我也无所谓了,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即使一分钱都要不回来,我还是要打这个官司
正在琢磨立秋这一天应该写点什么内容,想起夏至那一天似乎是写过一些东西的。在硬盘里面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又仔细地读了《今日夏至》。 一边读着,一些支离破碎的往事又电影一般闪过,我已不忍回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