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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9月30日 下午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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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9月30日 下午6:06 (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30日电)外籍劳工来台工作3年需强制出境的规定将修改,工商团体大表赞同,工总更认为“早该做了”,否则只会将训练好的外籍劳工平白送给韩国。 劳动部同意取消外劳在台工作每满3年必须强制出境再入境的规定,如修法通过后,未来外劳在台工作期满,若雇主决定续聘,只要提续聘申请即可,外劳不必出境,预计将有超过23万名雇主受惠。 就业服务法第52条规定,蓝领外劳每次入台工作期限为3年,每次期满需出境1日以上才能再入台工作,许多外劳趁机返家探亲数周,造成雇主出现业务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