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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拟于近期以公开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拟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件)。 二、预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预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