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1983年5月30日,是由高等学校、社会团体和教育工作者,以及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行业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现任会长(第七届)为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第一届、第二届会长为教育部原部长蒋南翔,第三届会长为国家教委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何东昌,第四届、第五届会长为教育部原副部长周远清,第六届会长为中国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瞿振元
十博校友会于1992年6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注册成立。其宗旨是:在中国***领导下,遵守十博政策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密切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校友会与海内外校友会之间的联络,服务广大校友;继承和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互相策励,团结合作,共同为母校的改革、发展和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广东省十博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0年12月经广东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注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
4月6日下午,黄河交通学院校长办公会暨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研讨了学校办学定位事宜,通报了行政干部任职公示情况,安排部署了其他近期工作。 会议由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裕清主持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1983年5月30日,是由高等学校、社会团体和教育工作者,以及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行业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现任会长(第七届)为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第一届、第二届会长为教育部原部长蒋南翔,第三届会长为国家教委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何东昌,第四届、第五届会长为教育部原副部长周远清,第六届会长为中国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瞿振元
领导,您好!我们单位属于郑州经开区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在想办理变更法人的事情,我们的材料交给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民政局交到郑州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给打回来了,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先变更法人,市民政局才给办理,然后我去市卫健委办理医疗机构法人变更,市卫健委说民政局先办理变更,他们才受理变更,现在市民政局和市卫健委不给我办理变更法人的事情。我想问一下,到底是应该市民政局先办理还是市卫健委先办理法人变更?望回复,谢谢! 亲爱的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民办非营利的医疗机构变更法人的问题”今年我委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豫发改社会〔2019〕404号),其中未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法人变更的事项进行细化,对您咨询事项,我委高度重视,并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进行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时,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政府现行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一方面是控制工资总量的提取采取的办法主要是工效挂钩和计税工资;另一方面是控制工资的发放采取的办法主要是工资指导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含社保工资是怎么算的,希望能帮到你。 养老金的计算计算办法,针对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有3种类别: 1.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本文作者刘志强,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美国天普大学法律硕士。liuzhiqiang@yingkelawyer.com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看好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来中国做生意。外国企业常设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存在的一种重要形式,很多外国企业出于稳妥推进投资项目的考虑,先设立驻华代表机构,待熟悉市场和营商环境后再加大投资,申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于1983年5月30日,是由高等学校、社会团体和教育工作者,以及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事业单位、行业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现任会长(第七届)为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第一届、第二届会长为教育部原部长蒋南翔,第三届会长为国家教委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何东昌,第四届、第五届会长为教育部原副部长周远清,第六届会长为中国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瞿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