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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产业应用基础好、前景广阔、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领域聚焦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信息物理系统、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向遴选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