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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事业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提高我区基础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事业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提高我区基础研究能力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 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19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宝安区医疗卫生领域的事业单位; (二)项目内容围绕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