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
2019年2月20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主办、巴彦淖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办的“全区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工作会议暨电子健康码首发仪式”在巴彦淖尔市医院隆重举行,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就医进入“以码代卡”的新阶段。 此次参会的领导有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张学高主任、汤学军处长,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许宏智主任、王占国副主任,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岱庆格日乐、副秘书长张月敏以及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分管主任、信息科长、信息中心主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卫计局、旗县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同志等近300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张学高讲话) 会议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张学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许宏智、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岱庆格日乐相继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对电子健康卡的意义与发展规划表达了高度的关注与支持
本报7月31日讯 (记者 梅刚)7月31日,由自治区人社厅、民政厅、残联主办,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各盟市人社局联合承办的2022年内蒙古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在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会场及各盟市分会场同步启动。 本次活动以“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为主题,自治区本级、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联动,采取线上线下“1+12+2”模式展开,同步举办线下招聘与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主要面向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及其他重点群体,通过集中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方式,帮扶困难人员就业,活动持续到10月底。 据了解,活动主会场设立招聘服务专区、政策宣讲专区、就业指导专区、启动仪式发布区
各盟市财政局、金融办,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金融办,自治区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财政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财金〔2020〕31号)和《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确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先将实力较强、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内的融资担保机构纳入支持范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及《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建建[2015]229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厅对各盟市上报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企业如对评审意见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所在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2019年2月20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主办、巴彦淖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办的“全区推进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工作会议暨电子健康码首发仪式”在巴彦淖尔市医院隆重举行,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居民就医进入“以码代卡”的新阶段。 此次参会的领导有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张学高主任、汤学军处长,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许宏智主任、王占国副主任,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岱庆格日乐、副秘书长张月敏以及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分管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分管主任、信息科长、信息中心主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卫计局、旗县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同志等近300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张学高讲话) 会议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主任张学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许宏智、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岱庆格日乐相继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对电子健康卡的意义与发展规划表达了高度的关注与支持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21日电(李倩)21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其他学段开学复课时间。 4月23日起,初高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5月7日起,小学高年级(四、五、六年级)经盟市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开学复课,达不到标准的学校不得开学。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由各盟市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
各盟市委组织部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干部(人事)部门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0〕23号)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第十批“草原英才”评审工作。经初审、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个人155名(培养82名,刚性引进29名,柔性引进44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41个;专项推选评选出个人46名;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评选出项目14个;滚动支持计划评选出个人38名、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37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1个。现将评审结果和专项资金使用安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