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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 铭 近日
本报讯 (记者 王 铭)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支持培育社区协商类组织、社区和谐类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社区文体类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其参与创新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到2023年,实现全省 7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和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意见》指出,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县级依法登记、乡镇(街道)备案、村(社区)直管,确保每类社区社会组织不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