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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入户新办法!大专也能直接入户,下月起实施! 今天(8月14日),《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办法》要求,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未满50 周岁可申请,国内大专学历未满40周岁可申请,省内人员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可申请,具备高级职称未满50周岁可申请,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未满45周岁可申请。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其员工提出入户申请
今年前两个月,本市已核准用人单位岗位补贴0.52亿元。今年将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通过降低社保费率、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日前介绍,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将主要从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兜底保障这三方面入手,“重点在‘降、返、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1号)和《关于调整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的通知》(学位办〔2020〕6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24号),现将调整后的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2020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