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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转发国家煤矿安全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 (2020年版)》的通知》(闽应急〔2020〕30号,以下简称《执法要点》)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监管水平。水害是我市煤矿的主要危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要点》专题学习,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水害防治主体责任,配足配齐水害防治队伍、人员和装备,落实落细水害防治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煤矿水害防治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