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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监管,根据《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0〕1号)、《河北省建筑业行业监管办法》(冀建法改〔2020〕6号)等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简称“市政类企业”,下同)进行核查。 (一)省本级核发资质的市政类企业,按不少于企业总量的5%随机抽取。各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核发资质的市政类企业,设区市随机抽取5家(低于5家的全覆盖)、定州、辛集市随机抽查2家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