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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张采 5月6日晚
商报讯 (记者 张采) 5月6日晚,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维维股份(600300股吧)代码:60030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披露公司于5月6日收到***《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字202003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3月25日,维维股份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其中披露,经公司自查,2019年1-9月公司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与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发生资金往来29笔,累计金额为94365万元;至2019年11月累计收回本金和利息金额为96531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0,期间存在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