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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4月1日起
近日上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4月1日起,《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水泥企业均需实现达标排放,并采取措施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水泥工业是安徽省最主要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源之一。根据测算,2018年度安徽省水泥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1.3万吨、14.0万吨,分别占全省主要工业排放总量的10.7%、45.9%,尤其是氮氧化物是PM2.5和臭氧形成的前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