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五原支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8日经银保监会2020年第1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近年来,国家为支持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疫情纾困金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贷款逾期客户,可以提供征信异议处理的政策支持。但是,在系列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不法分子伪造企事业单位公章及证明材料骗取政策支持的情况。日前,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消金”)协助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成功破获一起伪造证明材料投诉金融机构骗取征信异议修改的案件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14日说,12日在东京湾沉没的巴拿马籍货轮上6名中国籍船员确认遇难。另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截至14日,强台风“海贝思”在日本已导致48人死亡、16人失踪。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领保部门负责人詹孔朝14日告诉记者,已确认当天新发现的巴拿马籍货轮两名遇难者中有一人为早先失踪的中国籍船员,至此,该艘货轮上的7名中国籍船员中,6人确认遇难,另一人获救
针对有人大代表建议,将新零售、区块链和工业互联网相结合,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在11月4日公布的答复中表示,将加强区块链规划引导,推动成立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体系化推进标准制定工作。 11月4日,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394号建议的答复,其中表示,“朱立锋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将新零售、区块链和工业互联网相结合,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将对中小企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是解决企业发展痛点问题的有效手段
若控股股东发生平仓危机,现金流出现问题,出于资金压力考虑也会选择转让控股权。“今年新疆的一家公司,它的控股股东因为质押问题,还不上信托资金的钱,所以要卖控股权。”廖先生表示
5月28日,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依据通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 通知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由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额度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并引导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市场,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近期货币市场利率产生较大幅度下行,随之而来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连续下跌,上月已跌至3.91%,另一方面,银行理财子公司持续推进,理财业务剥离后,银行板块承担的隐性刚性兑付风险会有所下降。 5月份,全国银行理财收益水平环比下滑4BP至3.91%,而其中封闭式产品比开放式产品的收益要高,全国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环比下滑5BP至4.00%,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环比下滑2BP至3.77%。非保本产品的收益仍然高于平均水平,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封闭式非保本预期收益型产品收益环比下滑6BP至4.22%,这也是该类产品收益连续15个月下滑
本文摘要:本报讯为实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试点对出售商业身体健康保险给与个人所得税优惠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近日牵头公布《关于积极开展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报》,具体今年7月前各地要制订出有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报具体,对试点地区个人出售符合规定的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产品的开支,容许在当年(月)计算出来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税前扣减,扣减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本报讯为实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试点对出售商业身体健康保险给与个人所得税优惠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近日牵头公布《关于积极开展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报》,具体今年7月前各地要制订出有商业身体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摘要: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全国有6家代理机构、6家经纪机构、7家公估机构暂停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解散保险市场。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其[2004]第14号)、《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其[2004]第15号)、《关于强化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的通报》(保监发[2005]65号),依法对这些机构办理了许可证吊销申请。现将机构名录不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