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
3月18日,彬州市职教中心特邀陕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师范大学国家级培训项目培训专家张成武教授开展主题讲座——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全体师生聆听讲座,校领导纪春主持。 张教授从教育关系概述、法律地位与法律依据、制定的目的与具体实施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该规则,并深度剖析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等,结合教育实际对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原则、实施情形、方式与方法、学校制定校规校纪的程序等进行分析学习。 教育有尺,惩戒有度,《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让教育惩戒有“法”可依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对我校学生机构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扩大校级学生机构在全校学生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深化学生干部的选拔制度改革,选拔出优秀的学生干部加入到我校团学工作中,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新一届团委学生副书记以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团委副书记(2名,其中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学生会主席(1名)、学生会副主席(5名,其中1名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1名兼任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长) 研究生会主席(1名)、研究生会副主席(2名)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共青团组织,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熟悉和掌握团学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精神,能够带领团队优质高效的工作;具有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为了让全体自管会成员更加严于律己、认真负责、踔厉奋发、有所作为,11月15日下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召开集体会议,公寓管理中心李超老师、韩天老师及自管会全体成员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李超老师主持。 李超老师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强调同学们要严格规划时间,合理安排和分配学习与工作的时间,工作时要多学多问多思考,工作时细心认真,遇到问题及时与老师和同学沟通;二是不忘初心,牢记自己来到自管会的目的,要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宣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三是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身为学生干部,要准记心中的红线,在纪律方面起带头作用,为同学们做好带头作用。同时,李超老师也提到在日常生活中要及时了解所住公寓楼的情况,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并且要坚持工作,尽全力将工作做到最好
2023 年2月26 日上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行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开学典礼。本次开学典礼采用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形式,我校作为杭电校外教学点组织本教学点新生集体观看开学典礼直播。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叶丰、成人学历教育科科长臧达灵、全体新生等相关人员参加本次典礼
这是你的学校(英语:This Is Your School)是第1章的一个主线任务。 该任务完成后,会解锁新任务仪式。它还解锁了游戏里的课程
为了帮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精神面貌,倡导学生创建文明寝室。4月10日,由院团委主办、院大学生志愿者联合会承办的文明寝室决赛评比活动正式展开。团委方从婷、机材系辅导员苗源、电气系辅导员陈秋林、汽车系辅导员李函、经管系辅导员刘卉冉参与评审
为进一步加强校规校纪宣传教育,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帮助新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德,公共卫生学院于10月31日组织开展新生《学生手册》考试,全体2022级新生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以《学生手册》中学校概况、学籍学业管理、违纪处分等相关内容为主,题型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考场上,监考人员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同学们认真答题、态度端正,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现场秩序井然
为落实学校“安全稳定与疫情防控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新闻传播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以主题班会、案例讲解等形式,上好安全稳定与疫情防控大思政课。 8月29-8月31日,学院18个班级先后通过“线上+线下”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稳定与疫情防控主题教育活动,实现校园安全、防疫宣传教育全员参与。各班班主任与学生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动态,向同学们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介绍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要求同学们强化组织纪律意识,认真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学习两不误
1.成人教育学生组织机构以班为基本单位。无论是脱产生或函授生,每个班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等若干名。一般情况下,40人以内的设3个职数,40~60人班设5个职数,60~80人班设7个职数,超过80人设7~9个职数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师范大学批准,2022年面向全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2)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