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现予公布,请自行下载(网址:[URL])。《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废止
根据《环境保护部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8月26日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入选名单。 此次公布的40名领军人才和78名青年拔尖人才中,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共会有5人入选,其中领军人才3人,分别是:专业委员会主任李金惠教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专家委员会主任刘毅教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国梅主任(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青年拔尖人才2人,分别是青年科学家委员会主任温宗国特聘研究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和会员周志恩所长(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推动我国环境管理研究、实践和创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酒、饮料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酒、饮料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酒、饮料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 A~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 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林城之南•龙之故里•空中草原”——贵州龙里大草原国际旅游度假区,由贵州贵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跃龙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总面积约85平方公里、总投资约160亿元人民币。度假区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佑之地龙里县龙山镇境内,避暑之都爽爽的贵阳东南侧、黔中龙溪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东南角,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交通优势(四条铁路纵贯龙里,两条高速交织龙里,成为黔中大地 黔府办函〔2017〕5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要求,2014年,我省启动了“未批先建”等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2017年1月12日,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工作要求,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
6月16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彤宙会见率队调研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装备公司”)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一行,并进行了会谈,双方就环境监测领域项目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中环装备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朱彤、副总经理赵文峰、中科天融公司董事长郭炜、总经理张栩等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柏仇勇一行首先参观了位于中环装备公司北京科技园内的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监测实验室、中环装备公司节能环保装备研究院的研发中心与环境监测仪器生产车间,对公司的科研、生产情况进行系统而全面的了解
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展"第15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 6月13日,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鉴昌带队参加由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支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 2017)。 广东新环此次参展,受到众多新老客户的青睐,许多参加展会的客商,对新环所展出的产品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中外客户都现场进行了详细咨询,希望通过这次机会进行深入合作。本次展会,在与众多客户达成了合作协议或意向的同时,结交到了许多新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和《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精神,推动制革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我部于2011年8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制革行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966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制革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经中国皮革协会、各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环保督查中心现场检查和社会公示,形成了第4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制革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制革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我部将继续开展制革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并分批发布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现有企业名单公告
近年来,从广东、湖南等地发现的镉超标“毒大米”,到江苏常州的“毒地”,各地土壤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专家指出,随着城市改造中越来越多化工企业退出市中心,今后将有大量原化工用地改建为住宅、商业用地,潜在土壤污染扩散风险不小。目前,国内企业已形成一些治理方案和技术,亟待进一步扶持推动相关产业标准化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