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3292
发布时间:2020-09-07来源: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阅
发布时间:2020-09-07来源: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阅读次数:3523【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根据《关于隆昌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工作发展,经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民政局牵头推荐,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审核,经过市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市委第218次常委会议审定,确定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部门)12个、先进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5个、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优秀服务业企业10个、先进商(协)会3个。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