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7220
东区裁判法院因应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早前提出的检控
东区裁判法院因应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早前提出的检控,裁定柯文华(男)就恒富控股有限公司(恒富)股份进行虚假交易的罪名成立(注1至3)。 柯承认控罪,被判罚款30000元及被命令支付***的调查费用。 ***的调查发现,柯于2011年5月开始囤积恒富股份,而他对恒富的大部分持股都是于2011年9月或之前以介乎0.48元至1.30元的价格买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