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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教
近日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通知明确,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有贷款需求仍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按最新额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如有提高贷款额度需求,可向本人贷款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