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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2017年4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拟申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对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前置审查,命名应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登记、变更名称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应当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拟定名称意见报登记管理机关。如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名称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应按民政部门的意见修改名称
为帮助我市律师更好地了解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情况,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趋势,市律协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特邀请环保部法规司别涛副司长,举办“全国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情况及审判趋势”专题讲座,欢迎我市律师积极参加。 二、地点:市律协多功能会议室(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九楼,可容纳80人,先到先入座); 本次培训记录4个课时,各位律师可持IC卡现场登记课时。已领取律师执业证,但尚未领取新IC卡的律师,请凭律师执业证签名记录学习课时
2023年3月3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了“十四五”期间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培训会议,组织相关与会人员参观了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基地解说员从“无线电技术应用发展史”、“无线电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能”、“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无线电管理监测和检测”、“生活中的无线电”和“智在未来”等6个板块全面介绍了无线电技术的起源与发展、无线电在中国的红色故事、无线电发展与应用以及无线电监测检测技术,普及了相关的无线电法律法规。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始终坚持以科普资源共享和科普能力建设为核心,经过两年来不断地升级改造和提升运维服务能力,已建设成为面向全社会开放的集无线电科普教育和互动体验于一体的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创新无线电技术与应用科普宣传形式,丰富无线电管理宣传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对于无线电和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增进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有效推动了广东省无线电科普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结合省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现将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第二批)下达给你们。 请有关单位抓紧按要求支出经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和绩效目标监控,按时保质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认真做好资金管理、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1. 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使用安排额度表(第二批) 2. 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绩效目标表(第二批)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邮编:510030 办公时间:8:30-17:30
3月13日上午,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江仁华一行4人,回访我厅精准帮扶困难离休干部工作,走访慰问生活特殊困难离休干部许庆耀同志,转达省委对离休老干部的关心和问候。厅一级巡视员吴育光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参加了慰问活动。 在许庆耀家中,江仁华详细询问老同志的身体、家庭生活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面对面听取心声和意见,并祝福他保重身体、安享晚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培育我省机器人自主品牌,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我委于2017年4月启动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二批)遴选工作。 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确定了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名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17日至5月23日止,共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