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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45号)文件精神,对于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在初步确认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将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为圆满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建设任务充分利用补助资金,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长汀县远翔农业有限公司、福建汀元农业有限公司、长汀县濯田镇蓝健家庭农场(普通合伙)等业主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7-6831481(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