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犯罪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属高危物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极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欢迎全区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国家4部门对7类涉医违法行为亮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将严厉打击以下7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1、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2、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3、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4、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5、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7、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上述情形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果断措施,最大程度保障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并及时报警,协助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你们快来抓我啊!”男子酒后警情,杀了人,还要继续……9月16日,陆某(男,36岁,云南人)因警情被芗城行政10天,并处罚款200元。(9月18日《海峡导报》) 近年来,各地类似恶意假警而造成社会恐慌、浪费警力、秩序的案例已发生多起,诸如:车站有、有人非法持枪、有人等等。每一起恶意警情的背后都有警力的大量出动,甚至造成社会的恐慌和秩序的
“你们快来抓我啊!”男子酒后警情,杀了人,还要继续……9月16日,陆某(男,36岁,云南人)因警情被芗城行政10天,并处罚款200元。(9月18日《海峡导报》) 近年来,各地类似恶意假警而造成社会恐慌、浪费警力、秩序的案例已发生多起,诸如:车站有、有人非法持枪、有人等等。每一起恶意警情的背后都有警力的大量出动,甚至造成社会的恐慌和秩序的
我有一个朋友仿佛由于盗窃罪进了拘留所,我不知道实际的状况,据说刑事辩护律师能够碰面,因此我想要请个刑事辩护律师帮助,可是请个刑事辩护律师价格多少啊 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排除适用缓刑的可能。,【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管理。 通知称,麻精药品是我国依法依规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麻精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镇静等作用,是临床诊疗必不可少的药品;另一方面不规范地连续使用易产生依赖性、成瘾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甚至违法犯罪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已经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19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区划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顶层规划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否能判缓刑,要看刑期是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及是否为累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2、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黄小希)25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 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在会议上作相关说明时表示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国家安全部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认真总结反间谍工作实践经验起草了反间谍法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法制办两次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并召开会议听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