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571
VCRCO-多组分有机废气回收削减装置适用于VOCs浓度浓度≤10000mg/m³且不能焚烧的场合。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行业安全要求较高的场合。如隔油池、储油罐、气浮池等产生的废气
BLAS-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适用于VOCs浓度≤400mg/m³废气治理项目,主要应用于石化、炼化行业、污水处理厂有机恶臭及工艺生产过程的废气治理;以及橡胶行业、机加工脱模、纺织、化工生产工艺所挥发的低浓度有机废气的治理。 BLAS-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是采用“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的组合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排放指标小于《澳门太阳集团城》(GB31570-2015)及《澳门太阳集团城》(GB31571-2015)要求限制。 BLAS-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全自动化运行,能实现无人值守;使用过程中能耗小,节约运行费用和减少二次污染;臭气处理效率最高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臭气浓度可小于200以下
VOCS(volatileorganiccompound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不论是在正常工况还是在非正常工况都不可避免会产生VOCs。在煤化工和石油化工行业VOCs的排放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煤化工主要有煤制焦、煤制气、煤制油、煤制醇,和燃烧过程都可以有VOCs废气产生
BLAS-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适用于VOCs浓度≤400mg/m³废气治理项目,主要应用于石化、炼化行业、污水处理厂有机恶臭及工艺生产过程的废气治理;以及橡胶行业、机加工脱模、纺织、化工生产工艺所挥发的低浓度有机废气的治理。 BLAS-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是采用“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的组合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排放指标小于《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限制。 BLAS-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全自动化运行,能实现无人值守;使用过程中能耗小,节约运行费用和减少二次污染;臭气处理效率最高可达到99%以上,处理后臭气浓度可小于20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