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市
台北市促进国际交流补助外国人学习中文奖学金:每年3~4月申请
台北市促进国际交流补助外国人学习中文奖学金:每年3~4月申请。 一、申请资格:申请补助金者,须为未具侨生身份且不具中华民国国籍(以下简称本国)之外国人,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为本市姊妹市(伙伴市或友谊市)之市民或学生,有意愿来本市学中文,且受奖期间未获本国其他奖助学金者。(台北市姊妹市、友谊市及伙伴市(郡)一览表) (二)为本市姊妹市(伙伴市或友谊市)之市民或学生,已在本市大学附设之中文教学机构就读,且受奖期间未获本国其他奖助学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