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该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办法,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和弘扬新时代“**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三抓三促”行动要求,3月5日,在第60个学**纪念日来临之际,武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铺路石”团员青年志愿者20余人前往凉州区植物园,开展“践行二十大・志愿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组成服务方队,在广场中央整齐列队、庄重宣誓,活动开始后,志愿者们向现场群众进行了步行安全、乘车安全、交通事故逃生等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发放了《拒绝车窗抛洒物倡议书》宣传手册,呼吁广大群众行动起来,共同杜绝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活动现场,“铺路石”志愿者共发放车载便捷式垃圾桶100个,车载垃圾袋200包,环保购物袋500个,并耐心向市民讲解了使用方法,提醒大家注意行车安全,切勿车窗抛物,保护路域环境,争做文明市民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文静怡”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车辆事故刮擦当中所形成的划痕,对于人为故意破坏的划痕不予赔偿。除此之外,划痕险的理赔范围一般都为车辆划痕面积的15%。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本文有31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桥梁作为我国道路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交通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自然条件比较差的环境下,长时间日晒雨淋,桥梁的稳定性会发生比较大的损伤。有许多桥梁会出现墙面破损,桥头跳车的现象,有的一些桥梁甚至还出现了桥墩和桥台都发生了断裂,产生严重的位移。这些桥梁病害无时无刻在威胁着桥梁的正常使用,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严重的隐患,那么此时对桥梁进行加固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交通标志杆是一家从事标志、道路设备、停车场系统、公共设备产品的设计、消费、施工和销售的公司。公司拥有高素质的人才、雄厚的生产技术、现代化的施工设备、优秀的施工队伍,以优质、低价、优质的产品服务于广大客户,真诚期待与您的合作!为了获得标志的报价,买家首先需要将交通标志的图片发送给制造商。交通标志杆厂家根据图片标识的大小、铝板的厚度、反光膜的等级、配套设备、是否可以包税等核对合适的报价
2010年3月,兰州玛雅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结成策略联盟合作伙伴,持招商银行卡客户可特惠学车,享受“分期付款”专项活动。 2010年8月,兰州玛雅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电信结成策略联盟合作伙伴,联合推出“特惠学车送套餐”“送卡、送机、送话费”活动,开启了学车送套餐等多项活动。 2010年12月,兰州玛雅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与华润万家结成策略联盟合作伙伴,共同续写玛雅学车送套餐营销新概念——“特惠学车送套餐,入会折现再送购物卡”活动
由于交通道路标牌多为金属材质,有人竟打起了它们的主意。昨日,每天行经北外环东明北立交的市民周先生发现,原本在立交桥底多块路边交通标志牌已不翼而飞,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根铁桩。“这些标志牌是不是被盗了?怎么少了那么多?”带着周先生的问题,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走访调查
京华时报讯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1月2日12时22分,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北纬44.8度,东经129.9度)发生6.4级地震,震源深度580千米,当地官方暂未接到震后人员失踪和财产损失报告。 此次发生地震的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地处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脉交接处,隶属于牡丹江市管辖,距牡丹江市120公里,是牡丹江市与鸡西、七台河市之间的交通枢纽。 记者在地震发生后与当地多个部门分别取得了联系
防灾救援行动中的装备,是防灾救援分队根据可能担负的灾害紧急救援任务而配发的装备器材统称。随着防空救灾一体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国家和各级政府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应付各种灾害袭击的高科技紧急救援装备随之亮相于灾害紧急救援行动中,并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战绩,这些防灾救援行动中的装备主要分为三大类。 智能化搜索装备,是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各种数字化仪器设施为平台的用于探索生命存在的各种装备,主要负责对灾害(灾难)事故现场的受灾群体或遇难者存在的生命信息源实施探索与搜寻
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同年11月18日,根据公安部请示,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