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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农商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
洪湖市农商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委托代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参加资金市场,办理资金业务;办理农商行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952年,洪湖市第一家农信社诞生,半个多世纪的辉煌经历,几代信合人的薪火相传,造就了农信社难以磨灭的历史轨迹,奠定了与时俱进的坚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