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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服务供给,改善用户体验,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业管理职责,组织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月10日前反馈。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近期,深圳市沃通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企业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工业和信息化部调查处理
提交政务服务平台人工核验,境外企业法人证件姓名与营业执照(或境外企业证明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如何处理? 在“法人证件扫描件”处同时上传由XX公证处/州务卿/中国驻XX国使馆出具的《同一人声明书》。或上传该企业自行出具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同一人声明书》,内容包含:法人企业或机构名称,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扫描件载明的姓名及证件号,“同一人”声明性文字,并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本声明内容不承担任何审查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近期,北京云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0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3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企业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我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我部调查处理
近期,北京雷霆无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0年9月9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企业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工业和信息化部调查处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网络安全漏洞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安全漏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7月18日前反馈。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邮编:100804)
近期,福建鼎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为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用户善后问题,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规定,现公示拟注销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自2020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企业终止经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有异议或发现其存在遗留用户善后问题的,请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凭证和联系方式,以便工业和信息化部调查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