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
1、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收货人应持持合同、******、装箱单
1、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收货人应持持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放行后20日内,应向商品目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由货物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或者组织实施检验;未报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2、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证明